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遴聘論文指導教授申請書

※申請說明:

1. 研究生應於一年級上學期第10週後填具申請書,經指導教授同意簽章後於下學期註冊時交付系辦登記留存。預研生應於大四下學期開學後第5週前繳交。
2. 論文指導教授之聘請,應以本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為原則。
3. 每位論文指導教授至多同時指導八位研究生為原則。

 

遴聘論文指導教授申請書 (doc檔) (odt檔)

 

遴聘論文指導教授申請書(協同指導) (doc檔) (odt檔)

 

更換論文指導教授申請書 (doc檔) (odt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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