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分採認申請表

(1)轉系(所)學生
用途:轉系生、轉所生辦理校內課程採認學分時
流程:轉系後開學註冊前,學生填寫N103317學分採認申請表送交系辦公室

(2)本系學生
用途:辦理外系課程採認本系系選修、自由學分時
流程:每學期第二次加退選結束前,學生填寫應數系學分採認申請表送交系辦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