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學年度碩士班預研生甄選公告

一、申請資格:大學部二年級和三年級學生。 
 
二、申請時間:112年5月31日前向本系提出申請。 
 
三、申請文件:申請書一份(下載)。
 
四、取得預研生資格後,必須於本校學則規定之修業期限內取得學士學位,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入學考試,經錄取後,完成註冊入學,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。
 
五、預研生於大學期間所修讀之碩士班課程,採隨班附讀方式,不另收學分費。
 
六、其他規定請詳閱本校大學部學生預先修讀學士及碩士學位辦法(請點閱)及本系預修研究生甄選作業要點(請看附件)。